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和《2025年安徽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方案》(皖教秘基〔2025〕36號)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2025年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學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十項嚴禁”等規定。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以幫助入學名義收取家長費用。
(二)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作為發展和管理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承擔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責任,統籌公辦、民辦、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認真制定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各區可根據熱點學校學位緊張程度提前預告公布。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本區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報名條件
原則上,小學招生對象為入學年齡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滿6周歲(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休學的,應由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實行。
三、招生入學內容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6月下旬開始,市區時間安排如下,四縣一市可參照執行。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安排。
2.招生方式。2025年,全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須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簡稱“網上招生系統”)開展招生工作,采取“線上登記錄取+線下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
3.招生辦法。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合肥市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4.嚴格執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市區繼續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全市(含四縣一市)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安排見附件1。
2.招生方式。民辦學校統一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
3.招生辦法。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合肥市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四、工作要求
(一)保障入學權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嚴格執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在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和轉學時,綜合考慮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學情況,鼓勵提供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服務。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斷提升關愛服務水平。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私自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市教育局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全面清理并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通過大數據查詢或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等。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要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居住證、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全面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四)落實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促進教育公平,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堅決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現象,嚴肅查處各類跟招生入學掛鉤、關聯的收費行為。各縣(市)、區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要細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步驟和責任分工,根據教育部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工作部署。
(五)嚴懲違規行為。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予以依法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追回或不予發放當年度有關獎補資金;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對存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計入年檢等處理。
(六)廣泛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信息公開,增加招生入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多種方式,公布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信息。要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咨詢監督電話,暢通政策咨詢、監督申訴等渠道。幼兒園、小學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提前提醒畢業班隨遷子女家長辦理或更換居住證;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全面宣傳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教育改革發展形勢、教育資助政策的了解,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解讀 | 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問答
近日,為做好全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合肥市教育局制定了《關于做好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1.《通知》出臺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和《2025年安徽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方案》(皖教秘基〔2025〕36號)等規定,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公民同招政策,切實規范中小學招生秩序,構建高質量教育發展體系。
2.《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包括1個主文件和4個附件,其中主文件包括4個部分的內容。內容如下:第一部分,招生入學原則。包括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和免試就近原則3個方面。第二部分,報名條件。第三部分,招生入學內容。包括公辦學校招生和民辦學校招生2個方面。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保障入學權利、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報名信息采集、落實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嚴懲違規行為、廣泛宣傳引導6個方面。
4個附件分別為合肥市市區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合肥市2025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合肥市2025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合肥市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咨詢監督電話。
3.公辦學校招生入學“兩個一致”辦法具體含義是什么?
2025年公辦學校招生入學繼續實行“兩個一致”辦法,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請大家關注各區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5月31日前正式發布)。
4.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怎樣入學?
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的,可由房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5. 隨遷子女怎樣入學?
在合肥市經商、辦企業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截至2025年8月31日居住證滿半年)、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由居住證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6.“長幼隨學”工作如何開展?
在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前提下,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和轉學時,綜合考慮同一家庭多子女入學情況,鼓勵提供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服務。
7.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是什么?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在學校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所在區招不滿且學校審批機關為市教育局的,可以由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教育局批準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請廣大家長充分理解把握政策,不聽信任何機構或個人虛假宣傳,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8.錄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實行搖號嗎?
不是。當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需要搖號錄取;而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則不需要進行搖號。另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錄取,直升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時,予以直接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才實施搖號錄取。
9.學生未被民辦學校搖號錄取怎么辦?
未被民辦學校搖號錄取的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公辦學校報名。
10.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放棄嗎?
不能放棄。被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含公辦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錄取的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放棄的,經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統籌安排入學。
11.是不是所有學生都須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報名、錄取?
是的。所有學生都須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報名、錄取。2025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須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開展招生工作,采取“線上登記錄取+線下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
12.家長網上報名登記有困難怎么辦?
因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報名登記的,可直接去指定地點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工作人員將信息錄入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登記,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13.如何進行網上報名,是不是報名越早,被錄取概率越大?
不是。報名時間先后與錄取沒有聯系,只要符合入學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即可,家長可錯開高峰進行報名。
2025年網上招生系統預計6月中旬正式開放,我局將通過“合肥市教育局發布”微信公眾號、學校通知等多種方式第一時間發布。請在規定時間內關注和登錄即可,無需提前測試。
14.一名學生能否同時登記報名兩所或更多學校?
不能。一名學生只能報名一所學校,若登記成功后,不可重復登記。已被民辦學校確定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報名其他學校。
15.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紀律要求有哪些?
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以幫助入學名義收取家長費用,嚴肅查處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和公平性,減輕學生及家長教育焦慮,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來源:合肥市教育局發布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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