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商家冒用知名品牌,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消費者多次與公司協商退貨無果。2月28日,記者了解到,為幫助消費者維權,在組織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合肥市消保委聯合市消費者維權法律服務團,于2024年3月8日支持消費者向蜀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近日,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做出判決,支持消費者全部訴求,判決被告方退還原告李女士貨款39000元,賠償原告李女士117000元,并承擔訴訟產生的相關費用。
消保委介入調解無效后支持消費者提起訴訟
2021年6月29日,合肥市民李女士與甲公司簽訂《銷售安裝合同》,合同約定李女士以3.9萬元從甲公司訂購產自愛沙尼亞的進口“摩蘭”品牌地板。合同簽訂當日,李女士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貨款。后李女士發現甲公司所供地板與原先展示的地板顏色不符,也無地板原產地證明、進口報關單據等。后經過核實,甲公司所供地板并非產自愛沙尼亞的“摩蘭”品牌地板,而是產自國內湖州某公司生產的普通木地板,李女士多次與甲公司協商退貨無果。
2024年1月11日,李女士向合肥市消保委投訴。合肥市消保委受理后,迅速啟動調查機制,并聯合法律服務團提供全程法律援助。在調解無效后,市消保委決定支持消費者提起訴訟。2024年3月8日,市消保委出具《支持起訴意見書》,支持李女士訴訟。
法院判決商家“退一賠三” 共賠償15.6萬元
合肥市消保委選派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公益律師代理該案,根據案件進展及時為消費者提供分析、咨詢與指導意見。2024年9月18日,該案依法在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合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丁云、合肥市消費者維權法律服務團副團長李霆、秘書長尹夢娜律師以及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薛婭男律師到庭參與開庭。秘書長丁云、副團長李霆就消保委受理李女士投訴以及調查取證的過程向承辦法官進行了說明及展示;尹夢娜律師和薛婭男律師作為李女士的代理律師出庭,庭審過程中,代理律師向法庭展示了李女士受到消費欺詐的過程,并向法庭出示了證據予以證明。
近日,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做出判決,支持消費者全部訴求,判決被告方退還原告李女士貨款39000元,賠償原告李女士117000元,并承擔訴訟產生的相關費用。
支持訴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保委組織的重要職能。近年來合肥市消保委不斷探索“支持訴訟、集體訴訟、公益訴訟”三大維權方法,尋求一條多元化解投訴的有效路徑,形成與當前消費維權調解、監管、執法的有效互補。有力推動依法追究經營者的民事法律責任,加強對失信企業的懲戒,引導廣大經營者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最大限度地發揮“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此案是合肥市消保委首例支持消費者訴訟的案例,該案的勝訴不僅最大程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豐富了維權司法實踐,是消費維權社會保護與司法保護成功結合的典型。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張亞麗
編輯 汪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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