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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大皖新聞2021年11月報道了合肥居民高先生繳納“優惠購房款”110萬現金,交房時開發商稱未收到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3年過去了,這一事情終于有了進展。
安徽網報道截圖
“公安機關起訴周某、王某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資金占為己有,涉嫌詐騙,開發商佳源公司以現在經濟不好為由,沒辦法為商鋪退款,現在由于公安部的督查下來, 終于有結果啦。”5月9日上午,高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多年的奔波維權,報案投訴,在今年4月19日和5月7日,他終于分兩次追討回自己的110萬“優惠購房款”。
高先生追討回110萬元“優惠購房款”截圖(高先生提供)
2021年11月29日,大皖新聞關注了高先生的遭遇,他在2017-2018年間陸續在浙江佳源安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人員王某的推薦下,購買了位于合肥市中山路與湖北路交叉口香榭街的3間商鋪,雙方起先約定,高先生繳納現金110萬的“優惠購房款”,可在最終付款時享受220萬房價優惠(詳見大皖新聞2021年11月29日報道)。
2019年6月,當高先生收到交付房屋通知時,才發現此優惠并不存在。高先生與開發商交涉時,對方表示并未收到“優惠購房款”,高先生這才發現被騙了。之后高先生向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報案被詐騙;該局于2020年12月15日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王某已到案。高先生希望追回他的110萬“優惠購房款”,并且希望開發商能將他購買的共計約580萬元的3間商鋪履行退房手續。
高先生提的布袋內放著幾疊厚厚的證據材料
5月9日上午10點多,大皖新聞記者見到了高先生,他提著一個布袋,布袋內裝的幾疊厚厚的證據材料,約有3斤重。高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經過近5年的堅持和不懈努力,2024年4月19日,他終于拿到了開發商銷售負責人周某于2022年2月28日退還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的101萬元,“我是2024年4月19日拿到這101萬的,剩下的9萬元,是王某通過包河區人民檢察院在5月7日退給我的。”
高先生表示,從2019年6月意識到被騙后,他就一直在四處奔波、多方投訴、報案、維權,并向各級部門反映他的遭遇,“否則我的110萬優惠購房款還是要不回來。”高先生還表示他一直會申訴下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采訪中,高先生對幫助他追回110萬“優惠購房款”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的辦案警官表示感謝,表示要給辦案警官送錦旗,“同時我也非常感謝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三隊辦案警官的不懈努力,頂著多方的壓力與障礙,追回了我的被騙資金110萬元。保護百姓的財產不受損失!”高先生對大皖新聞記者說。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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