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女子小美虛構“富二代”身份,編造種種理由讓男友小華幫其墊付消費,先后騙取對方13萬余元。而更讓小華氣憤的是,這位“富二代”女友“腳踏兩只船”,竟然還同時和其他男子交往。8月13日,記者獲悉該案目前在合肥市蜀山區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4年1月底,小華在交友軟件上與小美相識,奔現后兩人逐漸發展為戀人關系。戀愛期間,小美謊稱自己是某高校在校學生,家境殷實,父親在做房地產生意,因自己大額消費導致銀行卡限額,父母暫時也沒給錢,需要小華暫時幫其墊付消費,后期父母錢款到位后就會還錢給小華。
陷入愛情的小華對此深信不疑,一一照辦。見錢來得如此容易,小美又進一步編造謊言,稱父母已為其購房,但是裝修費用因銀行卡限額也沒辦法取出,需要小華墊付裝修費用。此外,小美還將銀行卡余額PS為500萬元展示給小華,以獲取對方的信任。
就這樣,短短兩個月,小美就以各種費用為借口騙取了小華13萬余元,這筆錢也被其用于個人消費和償還欠款。
2024年5月,小華發現小美竟然另有戀愛對象且已同居,兩人分手,之后小美將小華拉黑,拒不還錢。
經小華報警,小美于5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并于日前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8月13日,大皖新聞記者從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獲悉,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通訊員 黃河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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