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高新發布微信號5月31日消息,2024年高新區中小學學區劃分方案出!來!了!趕緊來看——
小學學區
1.合肥市夢園小學教育集團天柱路學校:長江西路以南,西二環路以西,黃山路以北,玉蘭大道以東(含山湖新村、環東小區高新區部分,不含藍鼎海棠灣和煙廠宿舍小區)。
2.合肥市桂花園學校教育集團桂園校區:黃山路以南,西二環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蘭大道以東(含藍鼎海棠灣)。
3.合肥市桂花園學校教育集團和園校區:和一花園。
4.合肥高新火炬小學合歡路校區(暫定名):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環接集賢路以西,銀杏路轉科學大道轉合歡路以北,金桂路以東(不含文一名門首府)。
5.合肥市桂花園學校教育集團慧園校區:銀杏路以南,集賢路以西,習友路以北,科學大道以東(不含保利香檳國際)。
6.合肥市桂花園學校教育集團紫園校區:合歡路以南,科學大道以西,習友路以北,金桂路以東。
7.合肥市新麓小學:望江西路以南,金桂路以西,繞城高速以北,玉蘭大道以東。
8.合肥市柏堰小學(暫定名,原柏堰科技園中心學校):玉蘭大道轉杭埠路轉銘傳路轉玉蘭大道以東柏堰科技園托管區域。
9.合肥市夢園小學教育集團楓林路學校:長江西路以南,玉蘭大道以西,繞城高速以北以東。
10.合肥市楊林小學:長江西路以南,繞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創新大道以東。
11.合肥高新火炬小學:望江西路以南,繞城高速以西,玉蘭大道轉豐樂河路轉習友路以北,創新大道以東。
12.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學(小學):所含小區有:昌河車城小區、江南新村、紫蘭苑、皖新朗詩麓院、新華御湖莊園。
13.合肥市長安小學(暫定名,原桃花鎮中心學校):所含小區有:堰湖山莊、柏堰雅苑、中海嶺湖灣和柏堰雅苑商業服務中心。
14.合肥市夢園小學教育集團復興路學校(暫定名):習友路以南,永和路以西,菖蒲路以北,文曲路以東。
15.合肥市南崗小學:廬陽區界以南,繞城高速以西,磨子潭路以北,長寧大道以東。
16.合肥市南崗第二小學(暫定名):磨子潭路以南,繞城高速以西,長江西路以北,長寧大道以東。
17.合肥高新創新實驗小學:長江西路以南,創新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蓮路以東。
18.合肥高新創新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第二小學:長江西路以南,石蓮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長寧大道以東。
19.合肥高新創新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第三小學:長江西路以南,長寧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興大道以東。
20.合肥市夢園小學教育集團文曲路學校:望江西路以南,創新大道轉習友路轉文曲路轉菖蒲路轉永和路以西,寧西路以北,方興大道以東。
21.合肥市習友路小學教育集團磨子潭路校區:廬陽區界以南,長寧大道以西,長江西路以北,蜀山區界以東。
22.合肥高新創新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第四小學:長江西路以南,方興大道以西,望江西路以北,將軍嶺路以東。
23.合肥市楊林小學城西橋校區(暫定名):望江西路以南,方興大道以西,肥西縣界以北,將軍嶺路以東。
說明
1.合肥市大柏中心學校:大柏社區(部分)、小柏村(六合公路以南)、朱崗村、余崗村(部分)、茅鋪村(部分)等。
2.合肥市雷麻小學:雷麻社區、姚家村、雷北村、鄭崗村、河南村(部分)、余崗村(部分)、黃栗村等。
3.藍鼎海棠灣小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市夢園小學教育集團天柱路學校入學。
4.興園小區北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市桂花園學校教育集團慧園校區入學。
5.興園小區南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高新火炬小學合歡路校區入學。
6.南崗暢園東區、西區和南崗惠園E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市南崗小學入學。
7.航空新城小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市南崗第二小學入學。
8.新華御湖莊園小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小學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高新火炬小學入學。
中學學區
1.中國科大附中高新中學:長江西路以南,西二環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玉蘭大道以東(含山湖新村、和一花園、環東小區高新區部分,不含煙廠宿舍小區)。
2.合肥高新火炬中學:望江西路以南,西二環接集賢路以西,習友路轉金桂路轉梧桐路以北,玉蘭大道以東(不含保利香檳國際和文一名門首府)。
3.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學:昌河車城小區、江南新村、紫蘭苑、皖新朗詩麓院及創新大道以東柏堰科技園托管區域。
4.合肥市夢園中學:望江西路轉繞城高速轉長江西路以南,玉蘭大道以西,豐樂河路轉習友路轉永和路轉復興路轉創新大道轉寧西路以北,方興大道以東。
5.合肥高新創新實驗中學:長江西路以南,繞城高速以西,望江西路以北,石蓮路以東。
6.合肥市永和學校:長江西路以南,石蓮路以西,望江西路以北,方興大道以東。
7.合肥市琥珀中學教育集團南崗校區:廬陽區界以南、繞城高速以西,長江西路以北,蜀山區界以東。
說明
祥生云境、榮盛山湖樾、中海嶺湖灣和新華御湖莊園小區“兩個一致”居民子女今年初中起始年級入學,除可在學區學校入學外,如家長有意愿,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選擇合肥市夢園中學入學。
招生入學時間安排
入學咨詢電話
招生入學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十項嚴禁”等規定。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二)屬地管理原則。高新區管委會作為發展和管理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具體工作由高新區社會發展局負責,承擔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責任,統籌公辦、民辦、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中國科大附中實驗學校招生方案另行發布。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社會發展局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本區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報名條件
原則上,小學招生對象為入學年齡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滿6周歲(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休學的,應由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社會發展局批準后實行。
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招生方式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須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系統”(簡稱“網上招生系統”)開展招生工作,采取“線上登記錄取+線下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
二、嚴格執行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
繼續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三、建立招生預警工作機制
2024年,高新區將建立招生預警工作機制,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數據資源等部門和屬地形成合力,加強對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據的分析研判。2025年招生工作啟動時,將根據熱點學校學位緊張程度,啟動并發布招生預警,明確招生預警學校和生效時間節點。生效時間節點之前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上盡上,超過生效時間節點的將不再保證學區學校入學,按照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時間順序統籌安排。發布預警時間與生效時間節點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
四、招生辦法
1.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高新區(含柏堰、南崗等托管區域,下同)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在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2.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的,可由房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3.居住證滿半年居民子女入學。嚴格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清理并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入學材料主要有: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截至2024年8月31日滿半年),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4.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文件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4)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規定執行。
(5)烈士子女入學。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6)其他符合優待政策的人員子女入學。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積極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1.小廟托管區居民子女入學。根據高新區和蜀山區托管合作協議規定,小廟托管區居民子女入學保持原入學渠道不變,適齡兒童少年可依據戶口簿等材料到對應學校報名入學。
2.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合肥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合政辦〔2020〕13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3.留守兒童入學。各學校要摸清留守兒童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學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
4.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聽障及視障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讀;智障兒童少年在高新區特殊教育學校、輔讀班就讀或在學區內學校隨班就讀。
5.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分別由區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社會發展局統籌安排入學。
6.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區內的,其子女由社會發展局統籌安排。
六、入學程序
1.持我區戶籍、房產、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入學
(1)線上登記、線上審核、線上錄取。在規定時間內,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報名。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填報資料(含學位年限登記情況)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的直接錄取,家長無需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2)線上登記、線下審核、線上錄取。在規定時間內,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證滿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登記報名,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的,可直接前往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2.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可直接前往學校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信息錄入系統,由系統進行線上錄取。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招生方式
民辦學校統一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
二、招生范圍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高新區范圍內招生,在高新區招不滿且學校審批機關為市教育局的,可以經社會發展局同意后,報市教育局批準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三、招生條件
民辦學??烧惺站邆湟韵聴l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高新區范圍。
2.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在高新區范圍。
3.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高新區范圍的居住證截至2024年8月31日滿半年,且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4.學籍。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在高新區實際就讀且學籍在高新區范圍的,視為符合民辦學校報名條件。
5.其他。其他符合《關于做好合肥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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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統一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實行網上報名登記。
1.報名登記
(1)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獨立產權房產或者小學學籍等在學校招生區域范圍的,可通過網上招生系統進行報名,只可選1所民辦學校志愿。符合報名條件的顯示報名成功,無需再進行線下資格審核。
(2)線下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網上報名不成功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網上招生系統登記并預約線下審核時間。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申報同一所學校的雙胞胎(多胞胎)學生父母可向社會發展局提出書面申請,雙胞胎(多胞胎)可作為一個搖號單位進行分組、搖號。
2.招生錄取
(1)提前錄取。直升生: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方案報社會發展局審批后方可執行,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生錄取結果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有關招生要求執行。直升生資格由社會發展局確定報管委會同意后公布實施,并報市教育局備案。政策優待人員子女:民辦學校對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條件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單獨設立招生計劃提前錄取,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2)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適齡兒童少年直接錄取到所填報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在網上招生系統封存,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招生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3)搖號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通過網上招生系統實施搖號錄取。招生學校要根據規定提前制定搖號方案,經社會發展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提前向社會發布。搖號現場須邀請紀檢監察機關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搖號錄取名單在搖號系統封存并適時導入網上招生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錄網上招生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3.入學注冊
網上招生系統錄取信息是社會發展局和各招生學校入學注冊的依據。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已被錄取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被錄取后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已被錄取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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