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月17日晚間,一網民發布視頻稱合肥市丁香家園小區內有一居民在房間內向外燃放煙花。2月18日上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了該小區物業,物業人員表示目前不清楚此事,將盡快展開調查,并提醒市民不要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
大皖新聞記者在視頻中看到,在合肥市丁香家園小區靠近馬路邊的一棟樓,大概處于8樓的防盜窗內,煙花正不斷向外噴射著,看起來很是危險。記者隨即聯系該視頻發布者,暫未收到回應。
視頻截圖
2月18日上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丁香家園小區的物業公司——合肥安景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此事,將盡快組織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查看核實,并根據情況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工作人員表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有引起火災的風險。
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將面臨怎樣的法律風險?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龔潤澤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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