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2月29日晚,黃山市黃山區官方微信“黃山發布”發布了《關于規范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劃定等信息告知社會。據知,該公開信落款單位為黃山區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辦公室,落款時間為2023年12月28日。
具體內容如下:
絢麗煙花、聲聲爆竹為新年節日增添了許多喜慶氛圍,但集中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發火災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同時釋放大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種有害物質,造成環境空氣質量短期迅速惡化并危害人體健康。根據《黃山區人民政府關于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劃定:
1、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傳統村落核心保護區;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養)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2、黃山區城區東至翡翠東路、丹霞路連線,南至新三路、金城大道連線,西至浦園大道,北至西海路、仙源路、耕云路連線。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劃定:高考、中考前一日起至考試結束,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地區不得銷售煙花爆竹。
四、鼓勵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舉報,
舉報電話:0559-8509858、110
五、違反通告規定在禁止燃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城管等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處罰并在政府網站公開處罰信息。
為了共建我們的美麗家園,請廣大朋友積極響應號召,齊心協力,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規范燃放煙花爆竹,打造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黃山區。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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