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的 《牙膏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的《牙膏備案資料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牙膏作為群眾日常使用的口腔護理產品,進入監(jiān)管的新階段。新規(guī)落地已月余,效果如何?1月9日,記者探訪注意到,成人和兒童牙膏大多符合新規(guī)中對功效的標注要求,但有一款成人牙膏外包裝除標注有護理字樣外,還顯示“保健”,幫助促進牙齦和口腔粘膜微循環(huán)的改善等字樣。
背景:牙膏的“十八般武藝”有規(guī)可依 ,新規(guī)已落地月余
此前有人士指出,相對而言,我國牙膏市場上功效宣稱較為混亂,隨意宣稱“消炎鎮(zhèn)痛、止血”“促進幼兒長牙”“修補牙洞”“閉合牙縫”“穩(wěn)固牙齒松動”“讓牙齒再生”“治療幽門螺桿菌”的情況層出不窮,部分宣稱與藥品、醫(yī)療器械的界限模糊,嚴重誤導了消費者,也給消費者健康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辦法》明確,牙膏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牙膏標簽禁止標注下列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yī)療作用的內容”“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范禁止標注的其他內容”。
《規(guī)定》指出,兒童牙膏是指宣稱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的牙膏。兒童牙膏可宣稱的功效類別僅限于清潔、防齲。對適用于兒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標注相關注意事項。如對添加氟化物的非兒童牙膏應當標注“本產品不適用于兒童”。
《規(guī)定》要求,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應當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不能食用”“謹防吞咽”等相關警示用語;添加氟化物的兒童牙膏應當標注單次使用限量等。
探訪:有成人牙膏標注“保健” ,兒童牙膏分年齡段
新規(guī)落地月余,1月9日,記者也在合肥商超和小店進行了探訪。在包河區(qū)的一家連鎖超市內,記者看到成人牙膏價格從十幾元到四十多元不等,多標稱“護齦”。
記者注意到,該超市其中一款品牌牙膏標注“清火護齦,改善牙齦健康”“有效抑制牙菌斑”“減少細菌滋生,清新口氣”,并標稱“產品功效經第三方機構驗證,效果因人而異。”
另一款品牌牙膏名為專研全優(yōu)7效,小字標注清火護齦牙膏,并顯示含氟,提醒“本產品適用于成人及6歲以上兒童。”
售價最高的一款成人牙膏為43.6元,標稱含有某活性成分,除標注有護理功效外,還顯示“保健”,幫助促進牙齦和口腔粘膜微循環(huán)的改善等字樣。
就在售的兒童牙膏,該超市的品牌細分到2歲到6歲,6歲到12歲,7歲到13歲三個年齡段,均標注“防蛀”。
其中2歲到6歲的牙膏顯示“97%成分源自天然,防蛀固齒”,6歲到12歲的牙膏標注含單氟磷酸鈉,標注了“建議6歲及以下兒童每次使用豌豆大小的牙膏,并在成人指導下刷牙,以減少吞咽。”
在另一家小店內,記者注意到一款含氟牙膏未注明僅供成人使用,但注明兒童使用的方法和用量。“6歲以下兒童在成人指導下刷牙,每次使用豌豆大小的牙膏”。
觀點 :不過度追求牙膏的味道和顏值
“牙膏標注的功能五花八門,價格從幾元到大幾十元不等,我都不知道怎么選。”合肥市民孫先生向記者吐槽,此前選牙膏,他更多選擇熟悉的品牌。和孫先生不同,市民張女士坦言,此前給孩子牙膏,她更關注香型,“花香水果香,更喜歡買新口味。”對宣傳的功效,兩人看法一致,短期內并看不到效果,期待新規(guī)落地后,對生產廠家能起到更有效的約束。
那么,又該如何選擇一款適合的牙膏?《中國居民口腔健康指南》中指出,普通人群可根據口腔健康需要選擇牙膏,提倡使用含氟牙膏預防齲病。但應注意,牙膏不是藥,只能預防口腔疾病,不能治療口腔疾病,有了口腔疾病還是應該及時治療。
暨南大學穗華口腔醫(yī)院在其微信公眾號提到,應留意到市場上銷售的標稱“可食用”牙膏,其實有很多隱藏“陷阱”,選牙膏時應避開含有十二烷基硫酸鈉/月桂基硫酸鈉(SLS)的牙膏,同時不過度追求牙膏的味道和顏值,此外含氟量、摩擦劑、起泡劑,對粘膜的刺激性等,成人和兒童牙膏都有很大不同。
對于學齡前兒童來說,《中國居民口腔健康指南》中也指出,可用兒童含氟牙膏刷牙,但每次用量為豌豆粒大小,并在家長或老師的監(jiān)督指導下應用,以防誤吞。不要給孩子使用成人牙膏。另外,可在醫(yī)院和幼兒園接受由專業(yè)人員實施的牙齒涂氟,預防齲病。
大皖新聞記者 趙琳 攝影報道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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