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大皖新聞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大皖新聞”,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皖新聞訊 “買的時候看著很新鮮,怎么拿回家肉就變壞了!”近日,合肥市民梁女士反映了自己在家附近的菜市場買肉的經歷。
市場攤位上色澤鮮亮、賣相誘人的果蔬肉品,買回家后卻發現變得黯淡無光,造成“買家秀”和“賣家秀”差異的主要原因,其實就是菜市場里的生鮮燈。10月31日,大皖新聞記者探訪合肥部分菜市場發現,不少菜市場的攤主在使用“生鮮燈”。記者了解到,今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商家將禁止使用生鮮燈。
市民反映:買肉遭遇“生鮮燈”誤導
合肥市民梁女士最近剛搬了新家,今年10月上旬,她在新家附近的凌大塘菜市場買菜時,遇到了“生鮮燈”的誘導。
“我們以前在其他地方買菜時候都沒注意看有這些生鮮燈,也沒注意生鮮燈照射下,肉的顏色不一樣。”梁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10月上旬,她在前往凌大塘菜市場買菜時,看到一家豬肉攤上的肉挺新鮮的。“我當時也是有事,也看到上面有那種紅色的燈照著,但是沒怎么在意,就選了一塊豬前腿肉付了錢。”
梁女士說,當時買完肉后她在外面又耽誤了半小時才回家做飯,回到家卻發現買的豬肉都變質了。“要是說因為當時天熱有可能會讓肉質加速變壞,我也能理解,但也就半小時時間肉都臭了,可見我當時買的時候看著肉就不新鮮。”梁女士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等她發現肉質變壞時才回憶起可能是菜市場攤位的燈出現問題。
“那個菜市場里面光線本來不是太強,加上那種紅色的燈照射下,確實容易誤導消費者,希望能禁止使用這種燈光。”梁女士說道。
記者探訪:多個菜市場肉攤仍使用“生鮮燈”
近年來,關于菜市場燈光的報道經常在各大媒體上出現。這些特殊的燈不僅有照明的效果,還可以為食物開啟一鍵“美顏”。它們有個專業的名字——“生鮮燈”。
那么合肥市場的“生鮮燈”使用情況如何呢?10月31日,大皖新聞記者來到了梁女士反映的那家凌大塘菜市場。剛進菜市場大門,就看到該菜市場管理處的門牌上寫著,本市場一律禁止使用“生鮮燈”。
但是菜市場里面的幾家豬肉攤位上仍然懸掛著“生鮮燈”,記者注意到,有些攤位上的生鮮燈主要偏白,但有些攤位上從遠處看就是一片紅,走進攤位看到上面的肉質鮮紅,非常新鮮。“你們這樣的燈照著還能分出來新不新鮮嗎?”面對記者的疑問,攤主表示,“這些肉本來就很新鮮,不新鮮可以退回。”
為何明確寫著禁止使用”生鮮燈”,卻仍然有這么多攤主使用?對此,該菜市場管理員表示,目前正在向攤主宣傳引導,要等12月1日才能完全禁止使用“生鮮燈”。
隨后,大皖新聞記者來到罍街附近的一家新開的菜市場,仍然有兩個豬肉攤位上安裝了“生鮮燈”。在合肥市南二環附近的一家菜市場,記者同樣看到豬肉攤位上掛著多個“生鮮燈”。
此外,除了一些鮮肉攤位,還有一些鹵菜店內也掛著這樣的生鮮燈。
政協委員:建議嚴查“生鮮燈”攤位售出的變質產品
今年兩會期間,安徽省政協委員陳寅瑩就曾提出建議,要加強對市場過度使用“生鮮燈”監管。
陳寅瑩說,近年來,“生鮮燈”在各大菜市場、超市、鹵味店運用普遍。所謂“生鮮燈”,就是使用燈光顏色讓食品看上去更新鮮、有賣相。不同攤位的生鮮燈,顏色不同,如西瓜上方安裝紅色燈,西瓜瓜瓤顏色紅潤;蔬菜上方安裝綠色、白色的燈光,顯得碧綠、水靈;肉類經過紅色的光照著,顯得肉質更加鮮艷、新鮮;其中屬肉類區域使用最為普遍,消費者買回家才發現肉的顏色和買的時候不同,在這種燈光的照射下,消費者根本看不出買的菜和肉是否新鮮。
陳寅瑩提出,對于目前行業內對“生鮮燈”缺乏對應的標準和設計規范,不同廠家在照度、亮度、色溫、顯色指數等指標上沒有統一規范。因此建議市場管理者對“生鮮燈”的使用功率、顯色指數、亮度等方面做到統一標準,做到不過度美顏。
同時,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對于因購買使用“生鮮燈”攤位售出的變質、不合格產品的投訴,加大處罰力度,并在攤位上方掛牌提示,起到警示作用。
市場監管: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記者了解到,目前“生鮮燈”已經有了監管辦法。今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并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從12月1日起,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
日前,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已經組織城區菜市場開展禁止使用“生鮮燈”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行動分為自查整改、全面檢查和重點整治三個階段,通過全面摸排,建立城區菜市場“生鮮燈”整治臺賬,逐一更換照明設施,以整改持續不到位的經營主體、群眾投訴線索較多的經營戶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整治措施,依法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對拒不改正的將予以行政處罰。
同時,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并印制2300份,在城區菜市場張貼、發放,向菜市場管理方、經營戶和消費者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經營戶主動更換不合規的照明設施,讓消費者自覺加入到社會監督的行列中,確保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按照相關要求,在11月底之前,各大商超、市場要全部完成換燈工作。12月1日之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對生鮮攤鋪進行查處,對拒不改正的將實行警告和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