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合肥市口岸經營者不得以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收取費用;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7月4日,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口岸環節收費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口岸環節收費行為指南(暫行)》。
不得變相強制收取費用
收費行為指南指出,合肥市口岸經營者從事口岸環節經營活動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合理確定市場調節價領域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措施??诎督洜I者要充分保障服務對象的知情權,開展各項業務要明確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交易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在自愿基礎上提供服務,不得以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提供服務、收取費用。
口岸環節收費包括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其中,實行政府定價的口岸環節收費,按照政府定價標準計收。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口岸環節收費,按照政府指導價規定的范圍內上下浮動,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口岸環節收費,由口岸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生產經營成本和服務內容,自主合理制定收費標準。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
記者注意到,收費行為指南明確口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規定,收費項目應與口岸監管查驗機構有關要求及其確定的口岸通關模式相適應,并在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口岸收費公示”欄目全面準確公示、動態更新收費目錄清單,做好年度收費統計報告工作。同時采取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冊)或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等方式公示收費目錄清單,并長期固定設置在經營場所、官方網站的顯著位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口岸經營者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收費公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價單位、收費形式及依據、監督電話等??诎督洜I者應當保證在同一時間、同一經營場所內,向不同服務對象展示的明碼標價內容一致。一項服務可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口岸經營者應當明確標示每項收費的項目和標準??诎督洜I者應當確保結算價格不高于標示的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收費行為指南明確口岸經營者在收取或者代收代付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時,要逐項列明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加價收費,不得與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捆綁收取。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口岸經營者代收代付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時,要標明代收代付業務的項目和標準,倡導按照上一環節實際執行標準收取,在代收代付過程中產生的經營成本支出,可另設代理費等收費項目并予以公示??诎督洜I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服務對象合法權益。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服務對象與其進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高上漲。
口岸經營者服務對象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和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有權拒絕口岸經營者的強制服務行為。如發現口岸經營者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12315熱線、12345市長熱線或全國12315平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鄭兆琪 梁瑋毓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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