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請物業維修資金,聽說程序繁瑣、周期長,有什么好辦法嗎?如果維修資金賬戶里的余額不夠用了,又該怎么辦呢?《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相關內容,來聽聽房小宣怎么解讀……
問:我住的樓棟西外墻滲水漏水,遇到下雨天讓人很鬧心,想申請維修資金,聽說程序挺繁瑣的,周期有點長,你可有什么好辦法?
房小宣:你說的這個情況屬于危及安全的一種情形。現在可以申請緊急使用維修資金。
《條例》規定發生以下八種情況:(1)屋面、外墻體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2)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測,需要維修、更新或者改造的;(3)消防設施損壞,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維修、更新或者改造的;(4)公共護欄、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5)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的;(6)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7)二次供水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但專業經營單位負責二次供水水泵設備維修、養護的除外;(8)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形。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應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并在住宅小區公告,報維修資金監管部門審核后,直接申請使用。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提出建議,經相關業主同意后申請使用并按照前款規定組織實施。業主委員會可以通過招標或者其他方式選定施工單位實施緊急維修,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對施工及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檢查。
問:再請教一個問題,如果維修資金賬戶資金不夠了該怎么辦?
房小宣:《條例》明確規定,業主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賬戶余額低于首次交存的百分之三十或者未建立賬戶的,應當按照規定續籌、補建。
業主委員會應當擬定續籌、補建的標準和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后組織實施;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組織業主續籌、補建。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指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續籌、補建工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