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熱線留言問,1.目前能否成立個人律師事務所? 2.如果能成立個人所的話,目前成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合肥市司法局回復,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因個人律師事務所運行成本較高、業務發展薄弱、發展規模受限,目前合肥市部分個人律師事務所已變更組織形式為合伙所。2017年以來,省司法廳建議慎重發展個人所,同時對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從嚴把關。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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