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檢察微信公號2月15日發布,通過交友軟件,虛構事實與他人確立戀愛關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十三萬余元,程某某因犯詐騙罪,被肥西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0年12月,程某某通過交友軟件謊稱自己名叫“陳A”,是一名瑜伽教練,并與韓某某建立戀愛關系。韓某某陸續通過該交友軟件“打賞”程某某數千元。之后程某某因賬號被封,便又謊稱自己是該交友軟件客服,可以幫韓某某聯系上“陳A”,但需要支付費用,韓某某信以為真,陸續轉給程某某3600元。
2021年5月,程某某通過另一交友軟件謊稱自己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并假意與于某確立戀愛關系。程某某以自己購物需要錢等理由,陸續從于某處騙得人民幣12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13萬余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