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日報報道 新年伊始,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部分待遇政策發生調整。1月11日,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市醫保局。
據悉,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調整的內容包括調整退休職工個人賬戶劃入標準、提高職工普通門診待遇、優化生育津貼申領、提高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待遇以及調整大學生普通門診包干政策。
“自1月1日起,我市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撥標準執行全省統一規定,統籌基金定額劃入標準由150元/月調整為70元/月。”市醫保局醫藥管理和待遇保障處負責人介紹,雖然看起來個人賬戶“薄”了,但實際上保障待遇“厚”了。
“在職職工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相較于去年大幅提高,分別從60%、55%、50%的報銷比例,調整為80%、70%、60%,退休人員在各層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相應還提高5個百分點。”該負責人介紹,針對參保職工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普通門診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具體來說,年度起付標準為800元,年度最高限額在職職工為4000元,退休人員為5000元。
此外,我市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待遇相應提高。城鄉居民基層普通門診年度基金累計最高支付標準由100元/人調整為150元/人。同時,優化生育津貼申領,參保職工申請國家規定的生育津貼待遇無需提供生育證(或生殖保健服務證)。對不具備大學生普通門診包干條件的高校,醫保基金將不再撥付至學校,參保大學生按城鄉居民享受普通門診待遇。(記者 許露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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