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微信號1月9日消息,有市民在合肥市12345熱線留言咨詢:新冠患者門急診治療費用如何保障?
合肥市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為保證新冠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服務,要求實施專項保障提高門急診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治療新冠的報銷水平。
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各省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冠治療有關的(醫保目錄范圍內)門急診費用,原則上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不低于70%。具體規定由地方醫保部門商財政部門根據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研究確定,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門急診治療費用,按照其他乙類傳染病醫保報銷政策,對納入醫保范圍的看病和藥品費用,應報盡報。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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