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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據廬江縣人大常委會消息,12月11日,廬江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廬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等相關規定,2022年12月11日,廬江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
任命程愛軍為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
任命張桃奉為縣人民法院泥河人民法庭庭長;
任命李君、徐曉娟為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任命宛海學為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任命童中兵、房希彤為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張燦為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周駿為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陳振為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庭)副局長(副庭長);
任命胡登縣為縣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朱磊的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程愛軍的縣人民法院泥河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免去汪岳漢、張桃奉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周駿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方奇、徐其富的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黃路英的縣人民法院白湖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童中兵的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庭)副局長(副庭長)職務;
免去謝富銀的縣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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