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月6日,記者了解到,為加強住房租賃行業管理,規范住房租賃企業行為,提高住房租賃企業的誠信經營意識,促進住房租賃行業健康發展,合肥市將開展住房租賃企業2021年度信用信息評定有關工作。
此次評定范圍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服務的住房租賃企業。根據《合肥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合房〔2020〕52號)文件規定,分別對企業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進行評定。此次信用信息評定工作主要采取住房租賃企業自查自評與各級行業監管部門審核評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其中,2022年1月25日前企業自評。2022年2月14日—2月18日為初審。2022年2月14日—2月18日為專項集中檢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組織市住房租賃服務管理中心、市租賃協會、各區(開發區)住建部門開展住房租賃企業房源核驗發布和網簽備案專項集中檢查,檢查結果作為信用信息評價依據。具體分組情況另行通知。
2022年2月21日—2月24日為復審,2022年2月28日前進行評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對復核結果進行終審,確定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評定等級,并對外公布。
各住房租賃企業需在2022年1月14日之前完成所有良好信用信息材料報送,對于逾期未報送的,默認為無良好信用信息。合肥市住房租賃服務管理中心、各區(開發區)住建部門應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全面核查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確保公正、公平。對于發現住房租賃企業在信用信息評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惡意捏造等不良行為,造成評定結果不真實的,將對其行為計入信用檔案,并扣除信用分值。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規定從嚴處理。
梅辰 劉偉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王翠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