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2022年12月15日,新修訂《合肥市消防條例》由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查批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聚焦國家安全發展新理念,依據2021年修正的《消防法》,2022年修訂的《安徽省消防條例》,充分結合合肥市實際情況,共分為總則、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總計五十七條。
這次《條例》的修訂,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貫穿安全發展理念,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按照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及安徽省政府政府公布的《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要求,明確了消防工作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明確了“三管三必須”的工作要求;明確了“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工作責任。
二是織密基層安全網格,壓實各級工作職責。明確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開展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應急疏散演練、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等方面的職責。
三是聚焦熱點難點問題,提升為民服務保障。針對出租房屋、施工現場、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隱患集中的區域,強化監管力度,明確責任和具體管理措施。針對液化石油氣使用、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社會各界普遍關心關切的問題,增設相應條款,制約違法行為。對軌道交通等新興業態消防安全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等方面的職責。明確農村消防水源管理,回應鄉村振興要求。
四是科技助力消防監管,構建智慧消防體系。明確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智慧消防建設,將其納入智慧城市和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消防大數據應用平臺。明確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進信息技術在消防安全領域的應用。
五是尊崇消防救援職業,建強應急救援力量。明確了本市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體系。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并落實對消防救援人員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安置、撫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業安置等方面的優待保障政策。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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