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5日上午,肥西縣的許老太從法官手里接過人身安全保護令,心情激動、連聲感謝。
許老太是位83歲的老人,因小兒子何某某常年喝酒鬧事不堪其擾。許老太稱何某某經常醉酒后,到其住處威脅、騷擾,甚至夜晚砸門。今年來,許老太每月都要報警求助,但小兒子何某某仍不收斂。許老太無奈向法院申請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官為許老太送去人身保護令。
收案當日,承辦法官立即行動,分別前往申請人許老太、被申請人何某某住所地居委會以及轄區派出所走訪、核實了解情況,并詢問周圍鄰居、住戶何某某家庭關系和生活情況。
經調查和對證據的全面審查,許老太確實面臨遭受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其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裁定:禁止被申請人何某某騷擾、接觸申請人許老太。
9月5日上午,承辦法官將該份人身安全保護令送到許老太手上,許老太和大兒子看著這份保護令,心情激動、連聲感謝。其后,承辦法官還將該份裁定書依法向被申請人、當事人所在的社區、轄區派出所進行了送達,并告知協助執行等相關情況。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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