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合肥經開區名筑花園小區少數頂層業主圈占天臺搭建建筑物,為督促當事人主動拆除,城管執法部門將首批2戶存在違建的房屋報請“凍結”。7月11日,記者從合肥經開區了解到,迫于壓力,其中一戶業主已經自行拆除了違建,對未自拆的違建,城管部門已經啟動強制拆除程序。
頂層天臺搭建起鋼架玻璃棚被責令拆除
據悉,城管執法部門查明,坐落于合肥經開區蓮花路與丹霞路交口的名筑花園小區1棟頂層某室,當事人黃某在天臺搭建起鋼架玻璃棚,其中南平臺違建面積15.54平方米,四周未圍合;北平臺違建面積12.24平方米,四周進行了圍合。根據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界定為違法建設。同時,主管部門認為該處違建屬于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應當予以拆除。
該區應急和城市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說,在名筑花園小區頂層業主圈占天臺建筑物的現象不是一例,違建不僅破壞了建筑結構,還存在諸多消防、排水等安全隱患,小區居民對此反映強烈。此前,轄區城管執法大隊蓮花中隊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限期拆除決定書,但當事人拒絕改正。
當事人房屋被凍結后自行拆除
鑒于此,城管執法部門報請不動產登記部門將涉案房產信息予以標注,暫停涉案房屋的所有權、抵押權的新設、轉移和變更登記。同時,相關部門停止房屋租賃登記、市場主體登記,撤銷已經獲得的相關手續。
迫于壓力,近日,涉事業主請來施工人員自行拆除了違法建設。根據規定,執法人員進行了現場查驗,并依法解除“凍結”,恢復業主行使正常的不動產權利。城管部門表示,改建、擴建建筑物必須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建設。城管部門提醒,在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請涉及的其他業主放棄僥幸心理,主動拆除違建,以免帶來更大的損失和麻煩。”
肖瑩 鄭祖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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