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倪某是肥西一家鴨子養殖場場主,其因故離開養殖場數日返回后,發現家中有鴨子丟失,懷疑是同村居民王某所偷,后報警,但并無證據證明王某偷鴨子,倪某卻固執己見,并與王某發生口角,倪某詛咒王某致王某氣暈倒地送醫。王某將倪某告上法庭索賠醫藥費等損失。日前,肥西縣法院酌定倪某對王某的損失承擔60%賠償責任,最終判決倪某向王某賠償五千余元。
據了解,倪某在王某居住村承包土地從事鴨子養殖。倪某因故離開數日返回后發現,自己養殖的鴨子丟失較多,認為王某偷了其養殖的鴨子。
雙方發生糾紛后,2021年9月4日下午5時許,肥西縣公安局花崗派出所出警處理。《接處警情況登記表》顯示:報警人倪某懷疑王某偷盜其飼養的鴨子,后經了解倪某無證據證明偷鴨,另經詢問生產隊長和社區工作人員,兩人均表示王某早就自行養鴨,家中的鴨子并非偷取倪某的,但倪某仍然堅稱王某偷他的鴨子,并與王某發生口角,后倪某詛咒王某,導致王某氣暈倒地。
當晚,王某被送往中國科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南區急診治療。次日,王某至肥西縣中醫院住院,入院診斷為頭痛病(氣滯血瘀癥)。就王某治療費用賠償事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以致成訟。
肥西法院經審理認為,倪某與王某發生爭執,經肥西縣公安局花崗派出所出警處理,在無證據證明王某偷走倪某養殖的鴨子情況下,倪某仍然固執己見并對其進行詛咒,導致王某氣暈倒地。倪某雖未與王某有直接的肢體沖突,但倪某與王某發生口角對其進行詛咒的行為,從客觀上給王某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且根據出警記錄,倪某的言語已經超過雙方就爭議事實進行爭論的適當性,王某氣暈與倪某言語、咒罵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性。同時也不排除王某年齡及身體特質等自身因素,結合本案具體情況,法院酌定倪某對王某的損失承擔60%賠償責任,最終判決倪某向王某賠償5千余元。
法院提醒,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糾紛需要用理性、文明的方式來化解。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我國《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生活中免不了雞毛蒜皮的摩擦,但如果我們能夠用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胸襟與鄰里相處,多說幾句“對不起”“沒關系”,生活將會少許多煩惱、添更多幸福,社會才會更加和諧溫暖。
薛明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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