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16日,記者了解到,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結合“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兒童化妝品專項行動”,持續深入化妝品經營企業開展檢查,宣貫《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確保落實落細落地,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細化了對于化妝品標簽的管理要求,進一步強化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溫馨提醒,化妝品最小銷售單元應有完整標簽,中文標簽十項內容缺一不可,禁止宣稱醫療作用或使用封建迷信用語。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均需標注,產品使用期限應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不得利用商標、圖案、諧音等方式暗示醫療作用或者進行虛假宣稱。
兒童等特殊人群注意事項須標注安全警示用語,“小樣”等贈品試用品標簽也應符合規定。
下一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結合“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全省兒童化妝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對經營環節的監管頻次,及時查處化妝品領域違規行為,規范化妝品經營市場秩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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