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22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近期組織實施省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2批次,涉及葡萄酒和糕點。
合肥大圩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潤磬百貨超市銷售的天然桃紅葡萄酒,生產日期為2019年11月14日,經檢驗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合肥順心食品廠生產、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佳愛家生活超市銷售的芝麻綠豆味糕,生產日前為2021年5月29日,經檢驗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上述食品經營企業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梅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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