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通報:近期,該局接到舉報,反映安徽兵工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降低安全生產許可條件。接到舉報后,該局對該家企業進行了調查。
經查,安徽兵工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許可條件。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現責令該家企業嚴格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進行整改,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該局(阜南路51號409室)領取整改通知書。
企業整改期間,安徽兵工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不得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工程業務,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