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合肥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該局會同合肥市財政局制訂出臺《合肥市鼓勵企事業單位提標改造污染治理設施獎補辦法(試行)》,將通過財政專項資金獎補的方式,推動企事業單位提標升級污染治理設施、減污降碳,自2021年12月31日起試行一年。
據了解,提標改造獎補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包括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水污染治理設施、輻射污染防護設施、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危廢處置設施、“綠島”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以及其他重點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有意向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向轄區生態環境分局、財政局進行自主申報,申報窗口常年開放。轄區生態環境分局、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審核通過的項目聯合報送合肥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
需要注意的是,申報單位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依法經營,具有合法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三年內無環境違法行為;項目為在建狀態,或即將開工建設并于1年內完工,經過評審專家認可的大型復雜項目建設周期可適當延長至1年半;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技術政策,未享受其他財政資金獎補;所申報項目不屬于環保“三同時”項目;申報單位具有項目配套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等。
李孝林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姚一鳴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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