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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建議廬江區域(包括鄉鎮)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此,廬江縣人民政府回復稱,今年,縣政府報告中關于“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了“適時啟動煙花爆竹全域禁放禁售”的要求,公安機關將在自身的職責范圍內,積極加強前期調研,全面了解煙花爆竹銷售企業現狀、實施禁放帶來的實際影響,征求銷售企業的意見和建議,為政府啟動全域禁放禁售提供參考,同時,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加快轉型,為迎接全域禁放禁售做好準備。
詳細回復內容如下:
縣公安局答復如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逗戏适腥挤艧熁ū窆芾硪幎ā返谄邨l第二款: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巢湖市人民政府應當確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根據《條例》和《規定》的規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應由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單位組成的組織機構,并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規定劃定廬江縣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確定限制區域和地點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種類,并經縣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2018年7月至11月份,《廬江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經多輪討論和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后修改定稿,并以縣兩辦文件、《公告》、《縣長令》等形式對外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廬城城區及禁放區域外所有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全面實行煙花爆竹禁放。在原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的基礎上,全面實行煙花爆竹禁放,屬于對禁放范圍的調整,應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重新確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并對外公布。
今年,縣政府報告中關于“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了“適時啟動煙花爆竹全域禁放禁售”的要求,公安機關將在自身的職責范圍內,積極加強前期調研,全面了解煙花爆竹銷售企業現狀、實施禁放帶來的實際影響,征求銷售企業的意見和建議,為政府啟動全域禁放禁售提供參考,同時,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加快轉型,為迎接全域禁放禁售做好準備。
目前,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和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廣大群眾合法、安全、文明地燃放煙花爆竹,對實施禁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要求進行查處,為維護廬江縣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推動廬江縣啟動全域禁放禁售作出積極貢獻。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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