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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8日,記者了解到,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近日對合肥湖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水麗坊小區電梯進行檢查,發現綜合樓北梯電梯緊急報警裝置未能有效應答。此行為違反了《安徽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據此,包河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500元。
據了解,合肥湖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安徽立勝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簽訂了電梯維保合同,合同期限:2020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目前維保公司均正常按周期進行維保,電梯的緊急報警裝置是有效的,該報警裝置是連接監控室,監控室內話機不通,導致緊急報警裝置未能有效應答,目前已經維修好。
2021年7月20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下達了合市監包經罰告〔2021〕14號《行政處罰告知書》,對當事人行政處罰500元。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袁晶晶 金夢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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