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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咨詢社保和公積金繳納基數問題。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予回復。具體如下:
網友:按人社局通知,2021年社保繳納基數申報工作6月20日截止,應該是7月份生效按新基數繳納社保對吧? 那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社保,還是按照2020年的繳納基數,也就是2019年度的平均工資額作為基數來繳納的,這是否合理?企業和個人需要補交或者補退嗎? 公積金也是同樣的情況。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答復如下:從2020年1月1日起,安徽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算年度調整為自然年度。關于繳費基數調整問題,還需等待省統計局、省人社廳等部門相關數據公布情況而定,暫未確定。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答復如下: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2021年08月03日,中心工作人員電話聯系您,根據您所反映的問題,為您解讀相關政策,告知您中心已于2021年7月1日發布《關于調整2021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您單位調整繳存基數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任意時間辦理。詳見管理中心官網http://gjjzx.hefei.gov.cn,2021年7月01日中心公告。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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