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合肥長豐縣一95后小伙王某,自導自演,損壞快遞物品再索賠,詐騙快遞公司3萬多元。日前,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已繳納)。
經審理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間,被告人王某多次將事先已被損壞的物品,在不易被發覺的情況下,故意通過順豐快遞公司郵寄,后自行到收件地收件,收貨后,以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破損,要求順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賠付。或者將好的物品,故意通過順豐快遞公司郵寄,在自己收取物品時,將被郵寄的物品故意損壞,同樣以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破損要求順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賠付。
另外,被告人王某為了防止作案被發現,通過編造寄件人化名、變更郵寄地址、購買作案支付寶賬號收款等手段,被告人王某先后作案十五起,騙取安徽順豐快遞公司合肥分公司、江蘇省無錫市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等快遞公司理賠金共計人民幣28828元。
此外,還有兩起聲明損壞物品的價值為人民幣6000元,雙方談定的賠償金額為4250元人民幣,在等待賠償過程中案發。案發后,被告人王某賠償了被害單位的損失。被告人王某于2020年4月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手段騙取錢財,涉案金額3307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部分犯罪中,被告人王某已著手實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的犯罪部分,可依法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可認定為坦白,并認罪認罰,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業已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合本案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和危害后果,以及各量刑情節,決定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唐恒鋼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有獎征集新聞線索,可以是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一經采用將給予獎勵。
報料方式:新安晚報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聞“報料”欄目,視頻報料郵箱(baoliao@ahwang.cn),24小時新聞熱線:0551-62396200。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