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廬江縣人民法院消息,11月24日,廬江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某某、孫某某、陶某某等54人的詐騙、傳授犯罪方法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底至2020年1月間,被告人陶某某組建了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登記注冊)開始組裝并對外出售專用于賭博作弊的設備。吳某某、孫某某等向陶某某的公司購買專用于賭博作弊的設備進行出售、安裝并在賭博的過程中,安排人員在后臺電腦上實時監控現場賭博情況,再通過微型耳機指揮現場賭博作弊人員如何出牌,騙取其他參賭人員財物。
公訴機關認為,吳某某、孫某某等49人利用賭博作弊設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陶某某等5人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的規定,應當以傳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流程規范、氣氛莊嚴、節奏緊湊,旁聽人員認真專注,秩序井然。庭審從11月24日上午9時開始,歷時2天。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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