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廬陽檢察微信公號消息,11月11日,經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超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該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共實施犯罪事實41起,涉嫌尋釁滋事罪、催收非法債務罪。
廬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2015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超伙同被告人王某勇、李某等共同出資,在未經工商注冊登記情況下,以公司名義,采用收取高額利息、手續費、違約金、提前扣除費用等方法經營高利放貸業務。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李某超陸續糾集被告人高某軍、胡某等人組建催收團隊,采用辱罵、噴油漆、堵鎖眼、侵入住宅、限制人身自由、潑糞便等方式對借款人威脅、騷擾,進行催收,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李某超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歹,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庭審采取遠程視頻庭審方式進行。庭審中,控辯雙方就本案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和定罪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
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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