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0月29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上海大眾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超標準收取電費被通報批評。
據悉,上海大眾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在對瑤海區大眾時代之光6A幢及商業裙樓7#、8#、9#等4幢商業樓代收代繳電費服務過程中,違反《安徽省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非電網直接供電用戶電價通知》(皖發改價〔2021〕425號)“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供電主體計量收費用戶屬于非電網直接供電的終端電力用戶,供電主體應按照終端用戶用電電壓等級對應的目錄電價收取電費,不得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規定要求,該物業服務企業仍超標準收取電費。
針對此情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要求該物業服務企業立即進行整改,于11月5日前將整改情況報該局。同時,對其違規行為進行全市通報。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希望該市各物業服務企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明辦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關于開展“加大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讓群眾明明白白消費”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非電網直接供電用戶電價通知》(皖發改價〔2021〕425號)要求,嚴格執行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全面提升合肥市物業服務水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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