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問:看到很多人在朋友圈轉發,關于新版房地產契稅改革方案,說契稅從9.1開始,要按照三個點標準征收契稅,是否真實。
合肥市稅務局回復: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契稅適用稅率的通知》(財稅法[2019]120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減負增效紓困解難優化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皖發〔2019〕7號),決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將我省契稅適用稅率統一下調至3%,請嚴格遵照執行?!?/p>
您所訴的1%-2%之間的契稅稅率為契稅稅收優惠,并非安徽省法定契稅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一、關于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p>
目前,財稅〔2016〕23號文仍然有效。若您對契稅稅收優惠問題非常關心,建議您可通過合肥市稅務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持續關注。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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