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民政局消息,合肥市民政局發布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自7月1日起,合肥市將調整困難群眾社會救助標準,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將實現統一。
市區城鄉低保標準:每人每月686元。各縣(市,含安巢經開區)城鄉低保標準:每人每月646元。調整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17元。
特困救助供養調整前,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16392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13727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10078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8693元)。調整后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6801元( 其中財政補助標準14136元),照料護理標準為每人每年3279元,由縣(市)區按失能人員上浮 20%、半失能人員依標準發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1185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9800元),照料護理標準為每人每年2016元,由縣(市)區按失能人員上浮20%、半失能人員依標準發放。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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