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合肥市包河法院審理了一起“順手”拉車門盜竊案件,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21年1月13日,辛某早晨到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某小區馬路邊取車,發現車內非常雜亂。查看車內物品后,發現自己的品牌羽絨服以及一條玉手串不見了。車子沒有被撬開的痕跡,車子四周的鎖全都完好無損,車內物品卻被偷走了。辛某立即報警,公安機關通過現場勘查、視頻追蹤成功抓獲盜竊物品的被告人李某。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承認自己在第一次隨手拉開路邊的車門并盜竊成功后,養成了拉別人車門盜竊的習慣。短短兩個月,盜竊成功九次,個別車輛甚至被偷兩次。
合肥市包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車內財物,價值1000余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予支持。李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且簽字具結,涉案贓物已追回并發還了各被害人,可依法從輕從寬處罰。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采納。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在停放車輛時,盡量把車停在停車場等有監控場所,不要隨意停在馬路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還有安全隱患。有事或取快遞等短暫離開時,雖然時間極短,但盡量熄火鎖車門,不留機會給不法分子。下車后立即鎖門,自己拉下車門試試是否鎖好。不要走到很遠后再用遙控器“瀟灑”上鎖。
陳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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