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當時,我家的兩個小孫子就在車邊玩耍,差點就被樓上扔下來的酒瓶給砸著了。”家住合肥市壽春路一小區的吳大爺一想起前段時間發生的高空拋物,即后怕又氣憤。5月20日,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高空拋物罪對被告人楊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系廬陽區首例提起公訴的高空拋物案。
今年2月22日晚上7點多,被告人楊某帶著孩子從外散步回家,發現餐桌底下放著一個白酒瓶。“怎么又喝酒了?”楊某對丈夫飲酒特別反對。一氣之下,拿起酒瓶來到廚房,打開窗戶就把酒瓶從6樓扔了下去。回頭看到廚房的架子上還有一個酒瓶,楊某也順手扔了下去。
樓下的吳大爺正在家里吃飯,聽到響聲后,一想到兩個孫子還在樓前玩耍,趕緊跑出來查看。只見兩個孩子嚇得不輕,門前停放的一輛小轎車后擋風玻璃被砸碎,滿地都是玻璃渣子。隨后,車主也過來查看,一見此景當即報了警。
民警到達現場后,迅速開展排查,并調取了事發地的監控錄像,最終將楊某鎖定。3月1日,楊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并如實供述。案發后,楊某主動賠付了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諒解。
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楊某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從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應當以高空拋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該案在審查起訴期間,楊某認罪認罰,并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辦案檢察官提醒,高空拋物危害巨大,害人害己。新修訂的刑法已將高空拋物罪列入其中,用法律保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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