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肥東法院消息 近日,合肥肥東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案。
原告陳某某與被告俞某某于2014年相識、相戀后同居,于2020年1月25日生育一子俞小某。此后,原告一直希望與被告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但被告一直推諉拒絕。孩子從出生后,由原告一人撫養,被告沒有支付過撫養費,2021年3月,陳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補償其生育等相關費用合計35000余元;同時支付俞小某自出生時至今的撫養費20000元,并每月支付2500元撫養費至俞小某獨立生活時止。
調解過程中,原、被告雙方由于感情不合、芥蒂很深,調解一度限入僵局,被告認為原告的訴求過高而遲遲達不成一致意見,原告亦不愿退讓。任倩法官耐心地對原、被告進行了法律釋明,她表示民法典中有規定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任倩法官同時勸解被告,支付給原告合理的補償,原告作為孩子的生母,經濟條件好一點,對孩子的成長也更有利。
最終,在任倩法官的勸說下,雙方達成和解,被告同意孩子由原告直接撫養并支付孩子自出生至今的撫養費15000元,此后,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2000元,并承諾會時常去探望孩子;同時被告另行補償原告生育等相關費用合計40000余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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