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8日下午4時49分,合肥蜀山公安分局井崗派出所563出警巡控車接到110指令,在磨子潭路南崗某小區一戶陽臺著火。
警情就是命令!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就是命令!民警黃繼華帶領輔警丁平、石朝東三人拉響警笛火速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發現在該小區5棟的樓梯口有很重的煙味,而且19樓還有黑煙向外躥出。
民警迅速通知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車輛的車主將車子開走,又將圍觀群眾疏散,為消防車迅速到達現場爭取時間。
然后黃繼華等三人帶上警車上的滅火器迅速向19樓奔去,到達19樓樓梯口濃煙滾滾,氣味嗆鼻,有幾名物管人員在現場。經處警同志初步了解,是1902室的一名老人在陽臺堆放一些雜物著火,著火點是高層樓房,火勢一旦沒有控制住,后果不堪設想,情況十分危急。
民警、輔警黃繼華、丁平、石朝東三人一邊緊急進入火災現場施救,一邊組織物管人員幫助滅火,竭盡全力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民輔警和隨后趕到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火情被順利撲滅,無人員受傷,最大程度減少了群眾的經濟損失。民警還對火災現場進行仔細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此次救火過程中,井崗派出所民警、輔警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將人民群眾損失降到最低,彰顯了警民協作的典范,并羸得了群眾的好評。
馬火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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