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糕點、肉制品、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等9類35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5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農藥殘留問題。
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合肥市包河區曹軍農家樂酒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餐碟),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廬江縣福瑞臨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杯子),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三)安徽一高校食堂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小碗),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農藥殘留問題
蘇德法(個體工商戶)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包河區、廬江縣、經開區、巢湖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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