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現在很多地方在推行“智慧平安小區”建設,用采集現有小區居住人員的人臉信息“刷臉”的方式,以實現小區門禁的安全管理。在今年的兩會上,委員們也關注在這個熱點話題。合肥市政協委員陸琳建議要立法規范管理“人臉識別”,讓公民的個人隱私得到保護。
陸琳表示,據調查,在一些采集人臉信息的小區,有的物業告知住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采集好,否則屆時將無法進出小區;或者告知住戶“刷臉”是遲早的事,還是早辦為好。“有的地方人臉信息采集不止一次,為何要多次采集?那么之前采集過的信息哪里去了呢?怎么處理的呢?都沒有合理的解釋。”陸琳認為,一些部門隨意或多次采集住戶的信息實際上意味著住戶的信息泄露的次數逐步增加,個人隱私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居民感到不安全,影響社會和諧。
“人臉識別管理是一種現代管理模式,但不能輕易所為,更不得強制進行。”陸琳表示,民法典規定,收集個人信息征得該自然人或其監護人同意,并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有相關規定,強制采集人臉識別信息涉嫌侵犯居民的自由選擇權、人格尊嚴受尊重權,也侵犯了肖像權及隱私權。
為此,陸琳建議,“人臉識別”的使用要立法規范管理。要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讓人臉識別使用的過程有法可依。建議相關部門應在保證信息安全、居民尊嚴、居民便捷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嚴格的企業準入體系,對相關企業進行評估然后采取相應措施準入,以確保企業保障公民隱私。此外,陸琳認為,出入管理應該多樣化。“在目前的情況下,準入證、刷門禁等依然都是不錯的出入安全管理的選擇。多管齊下的管理才能共建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倪致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劉旸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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