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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肥西人高某因一直看不慣前妻追求者萬某,遂打起了從對方身上搞點錢的歪心思。近日,肥西法院審理了該起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被告人高某因感情不和與妻子離婚,因其前妻與被害人萬某一直系朋友關系,高某發現兩人關系曖昧,遂想報復萬某,于是冒充其前妻堂妹周某,加被害人萬某微信好友。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間,高某在明知萬某喜歡其前妻并想接近其前妻的情況下,多次冒充周某以各種理由向萬某索要現金、手機。萬某通過手機微信共轉給高某200809.42元,并購買四部高檔手機給高某,價值共計人民幣19800元。后萬某約高某前妻見面時發現被騙,遂報警。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冒充他人,騙取錢財200809.4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到其具有自首、賠償取得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