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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廬陽區人民檢察消息,近日,由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肥西縣政法委原副書記張程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該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程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對其退繳的違法所得77.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