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房屋空置2年以上還要交物業費嗎?我看到別的省市有規定房屋空置6個月以上的建議減半交納物業費用,合肥市是怎么規定的?應該全額交納嗎?
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回復:經城東街道了解,《合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業主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業主入住后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全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