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了關于啟用合肥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的通告,具體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機制,全面強化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根據安徽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辦〔2020〕602號)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啟用合肥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從合肥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規在冷鏈食品到達24小時前,如實向目的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
二、凡是不能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和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凍畜禽肉和水產品),一律運抵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經核酸檢測合格和全面消毒,取得《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證明》《進口冷鏈食品消毒證明》并完成“安徽冷鏈”賦碼后,進口商或貨主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限內提貨。
三、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鏈食品的運輸裝卸存儲、核酸檢測、預防性全面消毒、委托賦碼以及逾期提貨等產生的費用,由進口商或貨主承擔。
四、采樣核酸檢測呈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其對應的批次及相應包裝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處置指南》要求進行應急處理。
五、進口商或貨主應提前1天進行監管倉預約。集中監管倉設置在廬陽區國投集團自建冷庫(地址:廬陽區四里河街道清源路666號南,聯系人:竇莉莉,咨詢聯系電話:13349115253)。
六、違反本通告規定,不執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施行,此前有關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等規定要求與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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