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去年8月9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工作介紹人攜款跑路,10多位兼職者討薪無門》一文報道了多名兼職者被拖欠工資的事情。其中一名當事人蕭嶺(化名)當時跑遍合肥的各個部門維權,請律師、申請仲裁、上訴法院...... 時間過去一年多,蕭嶺的維權故事迎來了尾聲。
10月27日,蕭嶺告訴記者一個喜訊: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結果已出,要求合肥樂幫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樂幫公司)支付蕭嶺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以及2019年3月和6月工資共計43531.33元,終審判決款項已經到賬。
兼職工資沒拿到 勞務公司員工關機
10月27日,據安慶潛山縣的小伙蕭嶺介紹,早在2018年10月,他就經合肥樂幫公司招聘前去做兼職工作,當時約定工資月薪3000,每天工作8小時,當時工資是按時付的。去年5月份,蕭嶺經樂幫公司員工王某介紹,來到省城一五星級大酒店中餐廳做兼職。蕭嶺在酒店的具體工作是傳菜,按小時計酬,工資由王某按月結算,吃住都在酒店里面。令蕭嶺沒想到的是,他的工資本應在7月15日拿到手,但和王某聯系時王某拖延時間并且手機關機,僅在微信取得了聯系,之后王某一直沒有回復。據蕭嶺回憶,他一共干了31天,被拖欠工資3300多元。
去年,記者曾聯系過該公司,公司姓李的總監表示,王某攜款潛逃,瞞著公司私自讓楊波等10多人去該酒店做兼職。公司報案后,因證據不足,公安部門未予以立案。
蕭嶺說,在仲裁及二審的現場,王某都現身出庭作證,然而即便終審判決下來之后,王某也未與蕭嶺聯系。
講述一年多的艱難維權經歷
今年9月,蕭嶺的律師收到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蕭嶺和勞務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判決書。8月12日,二審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判決該樂幫公司與楊波2019年9月4日解除勞動關系,并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為楊波出示勞動關系解證明,十日內支付蕭嶺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3354.33元、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33273元及2019年3月和6月份工資6904元,合計43531.33元。
10月27日,蕭嶺和記者講述了歷經一年多的維權經歷。“從去年8月開始,我跑了合肥多個部門,然而相關部門未能受理。”“后來我找到了合肥一家律師事務所咨詢,并請了一位律師,先在包河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申請了仲裁。”去年9月4日,合肥包河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受理了蕭嶺的仲裁申請,等到10月,仲裁委員會開庭,然而判決結果并未讓蕭嶺滿意。去年11月底,蕭嶺上訴包河區人民法院,一審結果于去年12月底發布。蕭嶺上訴期間,勞務公司辨稱其與蕭嶺不存在勞動關系,無需賠償拖欠工資,無需為其交社保。
“我當時申請仲裁期間打零工、住旅館,甚至有一個多月沒工作。”蕭嶺說,后來他將該案件委托律師代辦,上訴到包河區人民法院之后,他找了一個工廠上班,“從去年到今年,光討薪開銷有2萬5千多,不工作不行啊。”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終審判決,蕭嶺歷經一年多的維權故事終于有了尾聲,目前終審判決的款項43531.33元已經到賬。“告了那么久,我不為別的,只是想討個公道。”蕭嶺表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顧亦飛 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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