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被告人蔣某文等四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強迫交易、非法采礦涉惡犯罪一案,經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各被告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至五千元不等。
由民間借貸糾紛往往滋生一系列暴力、威脅、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甚至逐漸發(fā)展為有組織有預謀的黑惡勢力犯罪。此類犯罪不但侵犯了人民群眾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利而且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對此反應強烈。本輪掃黑除惡將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列為了重點打擊的行業(yè)和領域。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蔣某文等四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為討要高利貸,采取辱罵、滋擾、毆打等方式向被害人索取債務,在被害人無力償還后,蔣某文等人還非法侵入被害人住宅,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毆打,其中一名被害人在被蔣某文等人辱罵、毆打、非法拘禁后,被迫寫下欠條、礦山轉讓協(xié)議,并將自己的房產過戶給蔣某文抵債。另查明,蔣某文等人還在沒有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盜采礦產資源。蔣某文等四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強迫交易、非法采礦違法犯罪活動,組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給經濟、社會生活造成惡劣的影響。
該案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正值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之際。該院獲悉公安機關立案后,立即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資深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多次協(xié)調公安、法院的辦案同志召開聯(lián)席會研究案情和偵查方向提出具體的偵查意見,為此案成功批捕起訴最終的順利審判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19年7月,該案審查起訴時,該院抽調辦案骨干,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指導協(xié)調。加大審查力度,準確涉惡定性。經過嚴查細審,向上級院匯報請示,本級檢委會討論決定等形式,層層把關保險。針對案件中發(fā)現(xiàn)的管理疏漏,還向行政執(zhí)法機關發(fā)出檢察建議,并獲得及時整改的反饋。
2019年11月,蔣某文等四人涉惡案件在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2020年7月,蕪湖市三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蔣某文等四人涉惡案件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上訴,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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