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7日,安徽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直屬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攜帶管制器具的違法行為人。9月6日15時50分許,合肥機場派出所接到合肥新橋機場旅客安檢報警稱:在國內安檢11號通道,旅客劉某攜帶管制刀具一把。
民警出警到場,經查嫌疑人劉某欲乘坐航班到大連出差,安檢查獲其包內有一把銀色刀具,長約33cm,其中刀刃長18cm。劉某對其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了解,30多歲的劉某喜歡冷兵器,平時喜歡購買收藏,當日乘坐航班攜帶被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安徽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直屬分局依法給予違法行為人劉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合肥機場派出所民警溫馨提醒廣大旅客:旅客出行之前,要按照乘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整理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龐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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