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微信號消息:9月7日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采取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蕪湖市鳩江區原區委書記茆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擔任蕪湖市弋江區副區長,鳩江區副區長、區長、區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資金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12萬元,并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損失163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茆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一人犯數罪,應予數罪并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茆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茆斌當庭認罪、悔罪。
茆斌親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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