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在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回復網友建議時表示,為了便于小型車輛的出行而片面禁止大型貨車通行是不合理的。至少在合肥市還未建成三環路的前提下,不具備二環路禁行的條件。具體如下:
網友留言稱:二環上大貨車絡繹不絕,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及空氣質量差,噪音污染嚴重,建議大貨車,摩托車禁止駛入二環,一旦禁止了,則二環內的臟亂差的市場及物流園都會自動搬離市區,為文明建設和發展都有好處。
合肥市公安局回復:經交警支隊核實,現答復如下:
1、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安交警部門目前在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工作,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也不得遷入市區登記;市區一環路以內(不含一環路)區域24小時禁止摩托車通行;外地大型載客汽車以及市區以外的摩托車、取得市區以外臨時通行標志的非標準車不得進入市區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以及其他限行區域內的道路行駛。
2、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目前合肥市大型貨運車輛限行區域主要為二環以內道路。隨著合肥市城市規模的持續擴大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廣大市民對交通出行的關注度和要求也越來越高。2018年以來,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大型貨運車輛限行工作也進行了深入調研,計劃在現有大型貨運車輛限行區域的基礎上擴大大型貨運車輛限行范圍。但目前二環路是合肥市重要的貨運通道,禁止大貨車通行的最直接結果是二環外沒有成體系的道路供其通行。為了便于小型車輛的出行而片面禁止大型貨車通行是不合理的。至少在合肥市還未建成三環路的前提下,不具備二環路禁行的條件。依法行政是政府職能部門的行為準則。下一步,市公安交管部門將積極會同市規劃局、市交通局、市建委等相關部門就全市貨運通道規劃建設情況進行對接。同時,市公安交管部門將立足本職,繼續強化大型貨運車輛、摩托車的通行秩序管理,從嚴查處大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努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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