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長豐縣人民法院獲悉,2020年6月9日上午,長豐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根涉嫌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一案,該被告人系該院審結的孟磊(已判決)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的犯罪團伙成員。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7月21日,孟磊為了打擊競爭對手、樹立非法權威、爭奪代理范圍,首次有規模的組織孫文明(已判決)和被告人李某根等人公然持械毆打啤酒經銷商蘇某某。至此,形成了以孟磊為組織領導者,以孫文明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李某根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市場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李某根參與了其中的2起尋釁滋事犯罪事實。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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